被詐騙還要配合被告到各地方法院開庭求償?!
被詐騙後收到多份起訴書,難道要跑遍各地法院提告求償?律師教你用「民事共同訴訟」整合訴訟、節省裁判費與時間成本。
本件的狀況是當事人被網路投資詐騙以後,陸續收到各縣市地檢署起訴書,詢問過其他律師僅向當事人稱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但本件被告共有11人,難道當事人只能分別向11個不同的地方法院起訴求償,還得花費時間跑各地方法院開庭?
過去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最大好處在於「免繳納裁判費用」(一般民事訴訟求償100萬必須繳納1萬3千2百元裁判費用),但現在已有「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保障詐欺被害人得暫免繳納裁判費,因此在訴訟策略上,可以依據「侵權行為結果地」向當初被詐騙地點的法院提出民事共同訴訟,以11個被告為共同被告。一方面可以節省跑遍全國各地法院求償的成本,另一方面還可以不用等候刑事法院審理結果,直接進行民事訴訟節省時間成本。
另外律師也想提醒大家!縱使收到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書,並不代表民事部分就無法求償,因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成立要件不以構成故意犯罪為限,只要被告違反注意義務而有過失造成原告損害,就需負擔賠償責任。所以收到不起訴處分書時,先別絕望,趕緊提供不起訴處分書給律師,讓律師提供您最佳的訴訟策略,讓您也能夠順利向任意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的人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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