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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資遣預告怎麼辦?資遣預告期、預告工資及資遣流程完整解析

2026-08-11
    內容大綱
收到資遣預告怎麼辦?資遣預告期、預告工資及資遣流程完整解析
收到資遣預告怎麼辦?資遣預告期怎麼算?本文完整解析勞基法預告期天數、預告工資計算方式,以及試用期資遣、資遣通報流程與常見爭議,讓勞工與雇主都能清楚掌握自己的權益與義務。

 

收到公司通知「做到今天就好」要怎麼辦?如果雇主沒有提前通知,是否可以要求補償?資遣預告期、預告工資、謀職假以及資遣流程,都是勞工在面臨非自願離職時最常遇到的法律問題。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6條規定,雇主在符合法定資遣事由的前提下,原則上必須依勞工年資提前通知終止勞動契約;若未依法給予預告期,則應改以支付預告工資作為補償。此外,在預告期間內,勞工還享有每週兩天的有薪謀職假,而雇主也應依法完成資遣通報及其他相關程序,才能算是完成合法的資遣流程。

然而,上仍有不少勞資雙方誤以為「支付資遣費就可以立即請員工離職」、「試用期不用任何程序就能資遣」,甚至將資遣預告與資遣通報混為一談,導致後續衍生勞資爭議。

本文將依據現行法令,完整解析資遣預告期怎麼算、預告工資如何給付、謀職假有哪些規定,以及企業辦理資遣流程時應注意的重點,協助勞工了解自身權益,也讓企業降低違法解雇的法律風險。

 

一、突然被告知資遣怎麼辦?先確認自己的權益


(一)、當天被要求離職是否合法?


首先解答:雇主可以選擇當天告知,但在多數情況下不能要求員工當天就離職,除非雇主願意額外支付預告工資作為補償。

依據勞基法第16條3項規定,雇主若未依規定期間提前預告,直接終止契約,必須發給勞工相當於預告期間天數的工資。當天通知、當天走人本身並不表示違法,但雇主要付出相應的法定代價。

舉例來說,如果主管要求明天開始不用來了,而該員工的工作年資已滿一年,雇主就必須支付20天的預告工資。若年資達三年以上,則為30天。這筆費用在符合勞基法要件的前提下是勞工的法定權利。

 

(二)、第一步先確認是否屬於合法資遣


資遣必須符合法定要件。依據勞基法第11條,雇主若要合法資遣勞工,必須符合以下其中一種情況:

  • 歇業或轉讓時
  • 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 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 勞工確不能勝任工作時

 

這個確認步驟非常關鍵。如果實際情況不符合上述任何一條,雇主的資遣可能構成非法解雇,勞工有權申請申訴調解,主張繼續工作或要求賠償。

 

二、資遣預告期是什麼?預告工資差在哪?


(一)、資遣預告期的法律規定


預告期是雇主決定終止勞動契約後,必須提前告知勞工的時間。這段時間讓資遣勞工能準備交接、找尋下一份工作,是勞動基準法賦予的基本保障。

預告期的長度取決於員工的工作年資,年資越長,雇主要給的準備時間越多。

預告工資則是另一個概念,指的是雇主選擇不給足預告期,直接要求離職時,必須補償給勞工的費用。金額計算方式為預告期天數乘以勞工一日工資。有給預告期,勞工繼續上班領薪直到最後一天;沒給足預告期,勞工提早離開,但會多拿一筆預告工資作為補償。

 

(二)、沒給足預告期如何計算預告工資


計算公式為「雇主應預告期間之日數 × 勞工一日工資」。其中一日工資須採兩種算法取較高者,以保障勞工權益:

算法一: 契約終止前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 ÷ 30
算法二: 平均工資,即計算事由發生當日前6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 ÷ 該期間總日數(如6個月共181天,則以總額÷181,而非÷30)

兩者計算後,以金額較高者作為一日工資,再乘以應預告天數,即為預告工資總額。

舉個具體情境:假設一位工作年資兩年的員工,月薪40,000元,雇主當天告知隔天就不用上班,且前6個月並無加班費或獎金。應得的預告工資計算如下:

  • 適用級距:年資1年以上3年未滿,預告期20天
  • 算法一(最近一個月薪資÷30):約1,333元(40,000 ÷ 30)
  • 算法二(平均工資):因前6個月薪資與月薪相當,約1,333元
  • 取較高者後,一日工資約1,333元
  • 預告工資總額:1,333 × 20 = 26,667元

 

需特別留意,若勞工前6個月內有加班費、績效獎金等經常性給與,使平均工資高於「月薪÷30」時,雇主就必須改以較高的平均工資計算,不能單純以月薪÷30打折給付。這筆費用雇主應在終止契約時一併結清。

 

三、資遣通報與資遣預告有什麼不同


資遣通報與資遣預告這兩件事很常被混淆,它們其實是完全獨立的義務。

  • 資遣預告:雇主對勞工的義務,目的是讓勞工有時間準備。
  • 資遣通報:雇主對主管機關的義務,目的是讓政府掌握失業人口動態,協助輔導就業。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33條第1項規定,雇主資遣員工時,必須在離職日前10天,向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服機構提出書面通報。若未依規定辦理,主管機關可依據就業服務法第68條第1項處以3萬至15萬元罰鍰。即使雇主改付預告工資,資遣通報的義務依然存在。

 

四、資遣預告期天數怎麼算?勞基法第16條完整解析


(一)、10天、20天、30天適用條件


勞基法第16條第1項明確規定了三個級距,依連續工作年資計算:

  • 年資3個月以上、未滿1年:10日前預告
  • 年資1年以上、未滿3年:20日前預告
  • 年資3年以上:30日前預告

 

需留意連續工作這個條件。若中間有離職再復職,年資計算方式可能不同。至於年資未滿3個月的勞工,雇主依法免給預告期,但仍須履行資遣通報等其他法定程序。

 

(二)、預告期間遇到假日怎麼算


預告期間包含假日,按日曆天計算。

預告期從雇主通知勞工的隔天開始起算,週休、國定假日等皆算在內,不扣除。雇主不能以中間有連假為由推延離職日期。例如雇主在6月20日(週五)通知,預告期10天,起算日為6月21日,最後一個工作日(即契約終止日)為6月30日。

 

(三)、每週有2天薪謀職假規定


這是一般常被忽略,但對資遣勞工來說極為重要的權益。依勞基法第16條第2項規定,勞工在接到資遣預告後,於預告期間內,每7日可請2日有薪謀職假用於求職。這2天雇主必須照付工資,不能拒絕。

勞動部函釋,所謂「每星期不得超過2日」,是指每「7日」中勞工得請2日外出謀職;預告期間剩餘日數不足7日者,只要超過1日,仍可再請2日;僅剩1日時,才能再請1日。因此整體可請天數須以7日為單位分段累計,而非僅計算完整週數。

  • 謀職假以每7日為單位分段計算,剩餘天數另計
  • 請假天數不需扣除例假日,請1天算1天
  • 雇主不能要求事後補班或與特休相抵

 

雇主若拒絕批假或扣薪,屬於違法行為,勞工可向勞工局(勞動局)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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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年資與資遣預告期對照表


(一)、年資與預告天數表


下表整理了三個年資級距對應的預告天數與衍生謀職假:

連續工作年資 預告期間 可請謀職假(天)
未滿3個月 免預告 不適用
3個月以上、未滿1年 10天 最多4天
1年以上、未滿3年 20天 最多6天
3年以上 30天 最多10天

由上表可知,謀職假天數須依每7日分段累計。例如10天預告期(7日+3日)可請4天;30天預告期(7日×4+2日)可請10天,年資越長,求職過渡緩衝也越充裕。

 

六、離職日與預告期限計算範例


計算的核心邏輯為:從雇主通知的隔天開始往後數,期滿當天為最後一個工作日。而資遣通報的計算,則是從離職生效日(離職日隔天)往前推算10天為最晚通報日。

以下透過三個常見情境,說明不同工作年資的資遣預告期、契約終止日及資遣通報時間,協助快速理解實際計算方式。

 

(一)、情境 A|工作年資 8 個月(預告期 10 天)

 

  • 通知日:6 月 10 日(星期二)
  • 工作年資:8 個月
  • 適用預告期:10 天
  • 預告期間起算日:6 月 11 日
  • 勞動契約終止日:6 月 20 日
  • 最晚應完成資遣通報:6 月 12 日

 

(二)、情境 B|工作年資 1 年 5 個月(預告期 20 天)

 

  • 通知日:6 月 10 日(星期二)
  • 工作年資:1 年 5 個月
  • 適用預告期:20 天
  • 預告期間起算日:6 月 11 日
  • 勞動契約終止日:6 月 30 日
  • 最晚應完成資遣通報:6 月 22 日

 

(三)、情境 C|工作年資 3 年 2 個月(預告期 30 天)

 

  • 通知日:6 月 10 日(星期二)
  • 工作年資:3 年 2 個月
  • 適用預告期:30 天
  • 預告期間起算日:6 月 11 日
  • 勞動契約終止日:7 月 10 日
  • 最晚應完成資遣通報:7 月 2 日

 

實務上常因例假日順延規則算錯最晚通報日,建議企業法務或 HR 夥伴謹慎確認。

 

七、資遣常見特殊情況解析


(一)、試用期被資遣需要預告嗎?


台灣勞動法規並未明文定義試用期的長短或效力,多數情況下試用期員工同樣受勞基法保障。關於資遣預告,規定如下:

  • 年資未滿3個月:免預告,但若符合資遣事由仍須給付資遣費,並依法辦理資遣通報。
  • 年資滿3個月:即便仍在試用期,也需依法給予10天預告期。

 

只要有資遣事實,資遣通報的義務就存在。若雇主為規避通報要求員工簽自願離職書,查獲後將面臨高額罰鍰。

 

(二)、當天資遣是否合法?


當天告知並要求離職本身並非違法,前提是雇主必須額外支付預告工資。

常見爭議多來自於雇主未同步結清預告工資,或要求等下一個發薪日才發放。預告工資性質上與資遣費相近,建議雇主在離職日盡速結清,避免後續衍生勞資爭議。

 

📖 延伸閱讀:《勞工試用期滿後雇主不續聘是否可以請求資遣費?

 

(三)、預告工資如何計算與發放?


針對預告工資的發放與相關申報主要分為以下重點:

  • 預告工資的所得稅申報:財政部解釋,預告工資兼具資遣費性質,屬於退職所得,在法定額度內可免徵所得稅,與資遣費合併計算免稅額度。
  • 勞健保退保日的計算:若雇主直接付預告工資不給預告期,退保日就是實際離職當天,這將影響勞工後續失業給付的申請資格。
  •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若預告工資屬非每月給付性質且達特定標準,可能需計收補充保費,建議透過可道律師事務所法律顧問團隊依個案協助確認。

 

(四)、資遣費如何計算?新制、舊制有什麼不同?


除了預告工資外,許多勞工也關心資遣費應如何計算。實際上,資遣費的計算方式會因適用的退休金制度不同而有所差異,並非所有勞工都適用《勞動基準法》第 17 條。

  • 勞退舊制(勞基法第 17 條): 適用勞基法退休金制度者,每滿 1 年發給 1 個月平均工資的資遣費,未滿 1 年者按比例計給(未滿 1 個月以 1 個月計)。
  • 勞退新制(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2 條): 94 年 7 月 1 日後適用或選擇適用勞退新制者,每滿 1 年發給 0.5 個月平均工資,未滿 1 年者以比例計給,最高以發給 6 個月平均工資為限,不適用勞基法第 17 條之規定。

 

由於目前多數在職勞工適用勞退新制,資遣費多以「0.5 個月 × 年資、上限 6 個月」計算;若勞工年資跨越新舊制切換日(94 年 7 月 1 日),則須分段分別計算。此外,依規定資遣費應於終止勞動契約後 30 日內發給。

 

📖 延伸閱讀:《勞資糾紛怎麼辦?勞工與雇主必看!勞資爭議處理全解析

 

八、資遣爭議案例分享


案例一:年資認定錯誤導致預告工資少算


某員工任職2年8個月,被人資告知預告期為10天並據此計算工資。但依規定,1年以上未滿3年的年資應適用20天預告期。不僅預告工資短少,謀職假也被違法壓縮。

面對此情況,勞工可先向雇主提出書面異議,若未獲回應則可向當地勞工局(勞動局)申請申訴調解,依勞基法第16條第3項主張權利。

 

案例二:被要求簽署「自願離職書」怎麼辦?


實務諮詢中最常見的問題是:主管要求填寫自願離職書,說這樣對流程比較方便。實務上,這種說法通常對勞工權益產生不利影響。下表整理了自願離職與合法資遣的核心差異:

項目 自願離職 合法資遣
資遣費
預告期/預告工資
失業給付資格 須等待認定 可立即申請
雇主義務 高(含通報義務)

由上表可知,簽了自願離職書等於放棄資遣費與預告工資請求權。若面臨強迫簽署的壓力,建議要求雇主提供書面資遣通知,切勿當場草率簽字,並保留相關溝通紀錄。

 

📖 更多案例分享:
試用期滿後就請員工「走人」合法嗎?
試用期合法嗎?

 

九、遇到爭議可尋求哪些法律協助


遭遇資遣爭議時,可依據複雜度與成本考量以下途徑:

  • 申訴調解:向當地勞工局(勞動局)申請,適合事實清楚、金額明確的爭議。
  • 勞動檢查申訴:針對雇主明顯違法行為(如未辦通報、強迫離職)向主管機關申訴。
  • 民事訴訟:若涉及非法解雇或金額龐大,建議委任律師評估訴訟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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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資遣預告期常見問題

 

Q1:雇主可以拒絕讓員工請謀職假嗎?


不能。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謀職假是勞工在預告期間內的法定權利,雇主拒絕批假即屬違法。勞工可向勞工局(勞動局)申訴。謀職假不能折算現金或累積,但期間必須按薪資照發。

 

Q2:做不滿三個月有預告期嗎?


沒有。年資未滿三個月的勞工,雇主依法免給預告期。但這不代表免除資遣通報義務與資遣費,雇主仍須在規定期間內完成通報,否則將面臨罰鍰。

 

Q3:資遣一定要提前30天嗎?


不一定,30天預告期僅適用於年資三年以上的勞工。年資3個月至1年為10天,1年至3年為20天,3個月以下免預告。雇主亦可選擇支付等同天數的預告工資來替代提前預告。

 

Q4:可以拒絕資遣嗎?


勞工無法單方面強制阻止雇主終止契約,但可對資遣理由的合法性提出爭議。若資遣不符勞基法第11條規定,勞工可申請調解或向法院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要求繼續工作或爭取賠償。

 

Q5:預告工資要繳所得稅嗎?


視金額而定。預告工資在稅務性質上屬於退職所得,而非一般薪資所得,依法可與資遣費合併計算,在法定免稅額度內享有免徵所得稅的優惠。

 

無論您是突然收到資遣通知的勞工,或是需要依法辦理資遣程序的企業,只要涉及資遣預告期、預告工資、資遣費、謀職假或資遣流程等問題,都應先確認自身權利與法律義務,避免因程序疏失而衍生後續爭議。

可道律師事務所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由專業律師團隊協助您審視資遣流程是否合法、核對預告工資與資遣費計算是否符合法令,並針對資遣預告期、謀職假及資遣通報等爭議提供專業法律建議,協助您依法維護自身權益,降低後續勞資爭議風險。

 

本文由可道專業律師撰寫,內容僅供法律資訊參考,個案情節不同結果亦不同,請務必諮詢專業律師以獲得針對性法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