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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令是什麼?保護令種類有哪些?保護令一次了解!

    內容大綱
保護令是什麼?保護令種類有哪些?保護令一次了解!
保護令是法律保障受害者免受家庭暴力的重要手段,適用於配偶、同居伴侶、直系或旁系血親等家庭成員。法院核發保護令後,可禁止加害人接觸、騷擾受害者,本文將深入探討保護令,幫助您在遭遇家庭暴力時,能夠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與家人。

當家庭暴力發生時,保護令是保障受害者安全的重要法律工具。保護令分為緊急保護令(適用於急迫危險情境)、暫時保護令(有效期至通常保護令生效前)及通常保護令(最長可達兩年),視案件嚴重性而定。若遭遇家庭暴力,及時聲請保護令並了解相關法規,將有助於避免進一步傷害,保障自身安全。本文將詳盡解析保護令的聲請流程、保障範圍及注意事項,協助您在危急時刻做出正確應對。

 

保護令是什麼?誰可以聲請保護令?

 

監護權(親權)歸屬需經過法院訴訟流程或父母雙方協議才能確定屬長久監護(除非對方聲請改定),但在特殊情況下(如家暴),可先聲請保護令取得暫時性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監護權,監護權期限根據保護令核發效期內均可行使。

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2的規定,若家庭成員發生肢體、精神暴力或其他不法侵害行為,為保障被害人免受進一步傷害,可向法院聲請民事保護令,透過保護令限制加害人的行為,確保被害人的安全。


誰可以聲請保護令?


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3指出,可聲請保護定之家庭成員包含:

  • 配偶或前配偶
  • 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之伴侶或家屬
  • 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
  • 現為或曾為四親等內的旁系血親或姻親


若被害人為未成年或無行為能力,可由法定代理人、三等親內之親屬(即父母、祖父母、兄弟姊妹、伯叔姑姨舅等)向法院提出聲請。
 

保護令種類有哪些?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緊急保護令

 

保護令通常可分為「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緊急保護令」,以下針對這三種保護令進行介紹:


緊急保護令


若被害人面臨家暴情況急迫時,警察、檢察官或地方政府機關會向法院聲請緊急保護令。通常無須開庭審理,案件受理後4小時內會決定核發或是駁回緊急保護令聲請。


暫時保護令


未符合緊急保護令聲請情況,但由於通常保護令聲請時常較長,在這段期間內為避免被害人再度受到傷害,可向法院聲請暫時保護令,通常也無須開庭審理,但時效至通常保護令生效前失效。


通常保護令


取得時長較長,法院會開庭審理,給予雙方陳述機會,雖然程序較為嚴謹,但通常保護令內容較為周全,且最長可爭取至兩年內,到期後也可聲請延長。
 

保護令種類比較

  緊急保護令 暫時保護令 通常保護令
用 途 被害人處於「急迫危險」情況。 有可能再度發生家暴之被害人,通常用於保障取得通常保護令之前。 有可能再度發生家暴之被害人。
聲請人 警察、檢察官或地方政府機關 1.警察、檢察官或地方政府機關
2.被害人
1.警察、檢察官或地方政府機關
2.被害人
聲請時間 任何時間 辦公時間 辦公時間
聲請方式 以書面、言詞或其他科技設備方式傳送聲請 書面 書面
時 效 至通常保護令生效前 至通常保護令生效前 兩年以內

保護令有哪些保障?

 

無論是哪種保護令,都禁止加害人有肢體、精神暴力或其他不法侵害行為,且加害人須遠離被害人至特定距離。
另外,也為了保障子女安全,保護令期間可以決定子女監護、會面等,而「通常保護令」可要求對方支付租金或扶養費等,讓子女在特殊期間仍可受到妥善照護。以下提供三種保護令在家暴部分保障有哪些:

項目 通常保護令 暫時保護令 緊急保護令
禁止實施家庭暴力 V V V
禁止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聯絡行為 V V V
命遷出住居所 V V V
命遠離特定場所特定距離 V V V
決定動產使用權 V V V
決定子女暫時監護 V V V
定子女面會交往時間、地點及方式 V V V
命給付租金或扶養費 V    
命交付醫療、輔導、庇護所或財物損害等費用 V    
命負擔律師費用 V    

資料參考:衛福部保護服務司

 

保護令常見問題

 

Q1:保護令可以抗告或和解嗎?


在保護令裁定書送達後10天內,無論是保護令核發或駁回聲請,當事人或相對人都有權提出抗告;若是該裁定書為暫時保護令核發,那抗告期間內保護令仍然屬於生效情況。

另,家庭暴力防治法§13Ⅶ明文規定,保護令事件不得進行調解或和解。

 

Q2:保護令發出後可以撤銷嗎?


可以,依家庭暴力防治法§15II:「通常保護令有效期間屆滿前,當事人或被害人得聲請法院撤銷、變更或延長之。」法院會評估加害人是否已改善行為,聲請人是否仍處於危險中,以及撤銷是否符合聲請人及子女的最佳利益。

 

Q3:保護令有效期限是多久?可以延長嗎?


保護令的有效期限依類型而異:緊急保護令通常僅數天,暫時保護令有效期數週,通常保護令最長可達兩年。如受害人仍面臨威脅,可於期限屆滿前向法院提出延長聲請,法院會依案件狀況決定是否延長。

 

Q4:違反保護令會有案底嗎?


在保護令效期內對方未違反保護令內容,將不會有案底;但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規定,若是對方在效期內違反保護令,只要受害人報警,警方可依法逮捕對方,檢察官會根據調查結果決定是否要起訴,若起訴後經法官判決確定就會有案底的前科。

 

Q5:保護令需要開庭審理嗎?


暫時保護令與緊急保護令可在無須開庭的情況下由法院或警方快速核發,但通常保護令一般需經過法院審理,雙方當事人可陳述意見,法院根據證據與證詞來裁定是否核發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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